中共中央近日印发《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下称《条例》),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
《条例》明确,机关基层党组织要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完善党员、干部联系群众制度,为群众办实事、解难事。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树立正确政绩观,把对上负责和对下负责一致起来,转变作风,真抓实干。
《条例》还明确,机关基层党组织应当组织党员和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每年参加集中培训。落实党员领导干部讲党课制度。严格执行党的组织生活制度,确保党的组织生活经常、认真、严肃。开好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提高“三会一课”质量,落实谈心谈话、民主评议党员和主题党日等制度,完善重温入党誓词、入党志愿书等活动。党员领导干部应自觉参加双重组织生活。
《条例》强调,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按照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总要求和有关规定发展党员,严格发展程序,严肃工作纪律。